关于2021年度 开放课题立项工作 的通知

时间:2021-03-03浏览:815设置

根据《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现受理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

一.开放对象

1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博士后及访问学者均可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课题。

2.根据工作需要,应重点实验室主任或重点实验室所属课题组组长邀请来室参加在研课题的研究人员。

3.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科研人员。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获准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人员应在本实验室开展工作,特殊情况可由实验室主任酌情放宽。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应符合重点实验室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告,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二.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在3月27前前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实验室。对于自带经费的课题,需附上资助单位同意资助金额的证明。

22021年4月15日前,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申请课题,确定资助课题和资助金额,并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3.评定结果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发,行政办公室通知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

4.重点实验室对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位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和实施管理者。管理内容有:1、指导课题经费的使用;2、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3、协助课题的验收;4、向重点实验室或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5.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重点实验室室务委员会的同意。

 

三.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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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开放课题的资助金额一般为3-8万元,每项开放课题的资助时间一般为1-2年(可连续申请)。资助金额一次核定,根据具体情况可一次性或分年度拨款。

2开放课题基金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基金使用项目规定,专款专用,由申请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3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研究人员,应在来本室工作前将所需经费汇至我室,设立经费账号,由申请人掌握使用。

4基金的使用范围:

   1)材料费;

   2)测试费;

   3)学术活动资料费;

   4)课题参加人调研差旅费(不含国际差旅);

   5)邮电、办公用品费;

5课题完成后,结余经费归入重点实验室;自带经费的课题,结余部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处理。

 

四.课题及成果管理

1.重点实验室主任检查课题进展执行情况时,如发现未完成计划或原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基金资助。

2.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重点实验室与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

3凡接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在发表论文署名时署名如下:

  中文: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

    脑功能基因组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062

英文: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Functional Genomics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Functional Genomics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4.在课题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在致谢部分或论文相应地方标注“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或“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Functional Genomics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重点实验室备案。

5.对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完成课题任务或没有向实验室提交相关资料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开放基金的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62233280

人:赵越

E-mail地址:yzhao@psy.ecnu.edu.cn

实验室网址:http://www.brain.ecnu.edu.cn/


附件: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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