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 主任基金立项工作 的通知

时间:2021-03-03浏览:361设置

根据《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管理办法》,现受理2021年度主任基金申请。

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重点实验室内部具有创新思路和技术的项目或人员,以期孵育原创性重要科学成果;或者作为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项目配套经费,支持重大项目的申请和开展。

1主任基金面向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申请内容围绕重点实验室四大研究方向。

2、申请者一般应是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其他申请者需有副高职以上人员二人书面推荐。

3主任基金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在3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实验室。

4、重点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讨论确定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5、评定结果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发,行政办公室通知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

6主任基金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基金使用项目规定,专款专用,由申请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7、主任基金的使用范围:

1)设备费

2)材料费;

2)测试费;

3)学术活动资料费;

4)课题参加人调研差旅费(不含国际差旅);

5)邮电、办公用品费;

8、在课题/项目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每半年向重点实验室提交一次进展报告。重点实验室主任检查课题进展执行情况时,如发现未完成计划或原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资助。

9、凡接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项目应在发表论文署名如下,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重点实验室备案。

中文: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

    脑功能基因组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062

英文: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Functional Genomics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Functional Genomics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Shanghai, China 200062

10、对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完成课题任务或没有向实验室提交相关资料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开放基金的申请。

1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62233280

人:赵越

E-mail地址:yzhao@psy.ecnu.edu.cn

实验室网址:http://www.brain.ecnu.edu.cn/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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